全部文章 | 张爱玲:人生三大恨事 最恨红楼 | 大学同居:该宽容还是反对?

2006-12-19 15:50


学校园是恋爱常发区域,只是不成功的几率也很高。校园确有一群大龄青年因为要埋头苦读,仍然没有过爱情经历。这可能有多方面的原因,跟我们的教育体制和就业模式也有很大的关系。在我们的家庭和学校中常常关注于学业问题,对于异性交往、爱情婚姻以及性的启蒙和教育是缺失和回避的,很多学生从小就对爱情和婚姻处于混沌回避的状态,认为感情会影响学业;到了婚嫁年龄又缺乏相关经验,造成婚恋困难,以至于出现父母着急从而包办代替相亲的奇怪现象。还有一些人从小受生长环境中不和谐不幸福婚姻的影响,恐惧亲密关系和家庭生活,其中有些人便采取回避婚姻的态度。    ○应该说,一个成熟的人,一个正常的人,都会有冲动去表达爱情和追求爱情。但大学校园的恋爱如是不以婚姻为取向的恋爱和同居,你认为正常吗?    ●爱情和婚姻需要建立在个体自我同一性完成的基础上,只有了解了自己是谁,才有能力更好地去关爱恋人,也能寻找共同爱好、理想和相互理解的伴侣。但是因为种种原因,致使我们的年轻人到了大学阶段,依然感觉不到自己的价值,没有被承认和接纳的体验,因此他们谈恋爱不以婚姻为取向,很大程度是在寻求自我的价值,“我有没有魅力和吸引力”,所以在婚恋中表



2006-12-19 15:46


大学生非法同居是不是说明学校在管理上存在问题? 未婚同居属于事实婚姻的范畴。我国的在新婚姻法颁布实施前是承认实施婚姻的,也就是说,对事实婚姻带有一定意义上的保护的性质。但新婚姻法已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对于这种状态,我国法律的态度是既不反对,也不支持。制裁未婚同居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然而,在我国一些省市的地方行政法规中还存在着对未婚同居的制裁的规定。但这种现象比较少见。实践中有个别的公安人员以次违规操作,对未婚同居者实施敲诈。  关于学校的规定则比较复杂。因为学校的规章制度到底属于行政法规,还是带有其他性质的东西,我不是很了解。但根据个人观点,特别是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以及教育的市场化的发展。高校的规定,规章禁止未婚同居是合法的。因为公民有接受高等教育的选择权,如果接受高等教育则预示着你将放弃相应的权利,比如,在校的生不许结婚(个别高校已可以)。当然,未婚同居现象在高校中是普遍存在的,学校的态度也多半是默许。而且,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对人性应该是越来越尊重的,这些规定迟早有一天将全部废除!



2006-12-19 15:45


在SOHU杂谈酷评版面,有一个自称“纪检会派来的”这么一个ID,终于抛出伪科学,用以替处女禁忌禁锢保守礼教卫道,按照他的那些理论,人的本能该是努力使人低智商,而人类只要禁锢窒息,折磨自己,则可以提高智商。  此人首先以日本的制造业衰落为例子,援引了一个不知居心的日本人的言论,认为日本的性开放使日本人变种,使那些“优秀”的聪明日本人不见了,繁殖上了不聪明的日本人,之后,罗列一堆他所认为“性开放”的“不聪明”的原始部落那样的民族和零星国家,然后再罗列一堆可以用来忽悠众人的所谓“性保守”的聪明的民族,其中就有提到什么“处女情结很高度的中国”和“低度处女情结的英国”因为都有“处女情结”而在聪明排行榜里边榜上有名~~,那些处女情结畸形扭曲心理的鬼蜮心态,终于暴露出来了!其中还有“德系犹太人”认为“婚姻神圣”,还有一个“古埃及人最聪明”等等,等等~~    说什么低智商民族高智商民族,真是可笑透顶了,日本过去就一直开放,至于现在如果日本人智商降低,那也不会光在制造业出现问题,其他行业也一样,中国过去不行的时候倒是保守,现在开放了却竞争能力上升了,人也聪明了,是何解释?  以色列根本不是性禁锢的不用



2006-12-19 15:44


毛泽东时代,流行先结婚后谈爱;邓小平时代,流行边谈爱边做爱;E时代,流行先做爱再谈爱!“如果你爱一个人就和他同居吧,因为听说那才是真正的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那也和他同居吧,因为那才是真正的地狱!”其实,世界上有很多事物,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正如今天我要交流的“未婚同居”主题一样。这应该说是个既敏感又老套的话题了,但一直以来就没有一个最终的结论。赞同也好,否定也罢,男女非婚同居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在我们的生活中正呈现蔓延趋势……05年9月,北京大学社会学研究中心针对同居和婚姻作了一个调查:* 64.8%的人认为同居是个人生活方式的选择,其中大学生占26%。* 59.4%的人接受未婚同居,持中立态度的占14.2%,女性比男性更容易接受这一现象。* 18.2%的人认为同居是因为住房紧张和经济困难。* 39.2%的被调查者认为婚前同居是必要的,男性占51%,女性占49%。* 47%的人认为同居的生活方式给人以更多的选择和更大的空间,高薪阶层占18%。、、、、、、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国人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重大的改变,性观念也得到了进一步的解放,可以说得上与国际接轨了!尤其是21世纪的今天,爱



2006-12-19 15:31


在当今各高校对大学生的恋爱问题采取“不提倡,不反对”的政策环境下,社会上对大学生恋爱现象已经普遍持一种默许的态度。伴随恋爱出现的一系列副产物也产生了,比如:同居。不管你认不认同,反不反对,它都很现实地展现在你的面前,它已经发生了。我们腾讯博客网情感圈也就“大学生同居”问题进行了交流,或是弊端,或是益处,或是经历感受。当然,我们不能片面地看待事物,好与坏总是辨证出现的。我个人对于大学生同居表示宽容和理解的态度,但需要持谨慎的态度!一般的大学生都已成年,虽说社会阅历有限,但已经达到法律上独立的年龄,只要真心相爱,同居了还是无可厚非的。所以,我对同居的情侣表示宽容和理解的态度。道德跟法律的性质是不相同的,就是在法律的规定下,有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和欲望同样去违反法律的规定的,至于在道德要求的范围内,机动性就更大了。大学生的同居问题,同居者跟不同居者对“同居”问题的看法是根本不相同的,同居者认为自己这样做是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是自己愿意的,符合自然属性,是不是道德有自己的道德观,不同居者,有自己的看法,认为同居是“堕落”,不“文明”。而现在国家已经明确允许大学生结婚了,这已经体现了我们法律的人性



2006-12-19 15:29


  敢于对男女同居有看法的,在今天这个社会里,除了我们这些老古董,恐怕不会再有其他人了。  前些年参加考试的时候,做过一个类似的题目,但当时不过是应应景,写完也就把它给忘了。及至最近武汉那个因为和洋鬼子同居而得了爱滋病,然后又成为爱滋病大使的女大学生在电视上公开地讲,在她们寝室里,高年纪的女生全体夜不归宿,每天晚上校外有车专门接那些女孩子云云,方才感到事情可能真的有些严重。  对于我的这番厥词,肯定会有人说:有必要如此紧张吗?是因为你跟不上形势了吧?  这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形势呢?  是西方的“个性解放”吗?我看不像。  对于男女同居,在西方的片子里并不少见。我第一次看到是大学时候看美国的《爱情故事》,故事很美,但对男女主人公的生活方式让一向保守的我们咋舌许久,因为那时候的大学生全体保守,所以看后也没有人公开讨论,只是自己私下里不爽了一阵。80年代末那一阵,在大学里能看到许多西方的片子,以美国、法国的居多,而且每部片子里都有浪漫的镜头,看多了,这些镜头似乎也就没有那么刺眼了。  至今我还记得那些法国片里如梦如幻的音乐和男女主人公浪漫优雅的微笑,还有那些美国片里激情澎湃的爱情和洒脱随意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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